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2-11-25 来源:网络
(积分入户|深户落户后还有那些手续需要办理?)
办理完深圳户籍落户手续后,恭喜您,您已经正式成为一名深圳人了,祝您在深圳这片热土上展翅翱翔,开展自己的新篇章。落户后还有没有其他手续需要办理的呢,很多人对此感到疑惑。今天启扬深户招调整理跟各位息息相关福利,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社保户籍变更
深圳户籍社保优势:
1、深户必须买综合医保;
2、养老缴费比例单位部分比非深户需多1%,退休后可享受地方补充养老基金;
此福利须从社保户籍变更完成后才可以享受,为耽误享受福利,请在落户后尽快进行办理。
社保户籍变更办理流程:
1、单位盖章
找单位社保经办人,在社保系统里进行户籍变更操作,然后打印《社保信息变更表》并加盖公章;
2、社保局提交材料审核
本人或者单位社保经办人带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社保信息变更表》、招调通知书,到单位所属的社保机构提交材料;(如委托他人代办请提供委托书)
3、每月1—15号前办理当月生效,15号后次月生效,以提交书面材料到社保机构的时间为准。
社保异地转入
目前深圳地区以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转入合并。
社保异地转入流程如下:
⊥1110⊥、异地参保地开参保凭证:
(以深圳办理为例)先到异地最后一家参保单位开《养老/医疗保险转移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带上个人身份证、原社保卡、《养老/医疗保险转移申请表》到原参保地最后一家单位所属的社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并打印社保清单;(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当地社保热线查询)
⊥1110⊥、现参保单位盖章:
找深圳现单位社保经办人,在系统开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接续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社保局提交材料审核
本人或单位社保经办人带上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现社保卡、参保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接续申请表》到单位所属的社保机构提交材料;
⊥1110⊥、结果查询
后续可在深圳社保局网站
查询办理状态;
根据现政策要求,同一时间段只能有一份参保记录,当同一时间段同时有2份或多份参保记录时,将会要求退掉多余部分,建议保留深圳参保记录。
少儿医保:
在深圳上学儿童深户、非深户均可参加少儿医保,学龄前儿童只有深户才可参加少儿医保。
一、少儿医保缴费标准: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自2012年9月起,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2014年财政补贴提高至324元),其中困难人员补助360元。
二、少儿医保缴费方式
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三、办理少儿医保所需材料
1、《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由系统打印
2、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参保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或参保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证件号且提供复印件;
4、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或有效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的有效证件原件(永久性证件)及复印件;
6、如监护人是军人,必须验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驻深部队的证明;
7、深圳市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原件。
8、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申请流程
(一)、学校上传资料
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二)、申请人或监护人网上操作流程
1、申请参保的学生或监护人登录系统平台
2、进入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点击首次参保进入下一步→输入参保儿童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正确输入两次,并选择户籍类型后点击“下一步”。
3、出现弹窗→弹窗弹出询问少儿是否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家属统筹医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者“否
4、出现填写登记表页面→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参保儿童与监护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后点击“提交”保存。
5、点击“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登陆→凭参保少儿的身份证号码以及首次参保时设立的密码登陆系统
6、登陆[深圳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点击“个人服务密码设定/修改”→按照提示输入参保少儿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和银行账户,按照提示完成重设即可。
7、打印《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三)、资料提交
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上材料,学校审核后递交到社保机构。
(四)、办理时限
1、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的参保人,11月份统一托收本学年(当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2、10月30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五)、办理状态查询
五、深户学龄前儿童办理少儿医保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或监护人网上操作流程
1、申请参保的学生或监护人登录系统平台
2、进入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点击首次参保进入下一步→输入参保儿童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正确输入两次,并选择户籍类型后点击“下一步”。
3、出现弹窗→弹窗弹出询问少儿是否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家属统筹医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者“否
4、出现填写登记表页面→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参保儿童与监护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后点击“提交”保存。
5、点击“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登陆→凭参保少儿的身份证号码以及首次参保时设立的密码登陆系统
6、登陆[深圳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点击“个人服务密码设定/修改”→按照提示输入参保少儿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和银行账户,按照提示完成重设即可。
7、打印《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二)、材料提交
参保人或监护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提交材料:
1、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2、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
(三)、办理时限
1、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2、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3、不在园不在校首次参保的深户少儿: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四)、状态查询
港澳通行证及户籍变更:
深圳户籍居民可办理港澳通行证一年多次往返签注,首次户籍变更(或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护照必须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任一网点办理:
⊥1110⊥、网上预约
登陆
填写个人资料,预约办理时间;
或关注“深圳出入境”微信公众号,填写个人资料,预约办理时间;
⊥1110⊥、窗口办理
本人带上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数码回执、照片、旧港澳通行证(首次办理人员无须提供)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网点办理;
注:首次办理或办理户籍变更必须本人到场,后续在签证有效期内再次签注无须
毕业生转干定级表办理
以应届毕业生接收方式落户深圳的,需在办理报到手续1年后办理。
1、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满一年后,到档案保管单位窗口领取《转干定级表》;
2、填写个人信息并找单位盖章;
3、提交《转干定级表》至窗口并存入档案;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学历为准;(以上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
2、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
3、在职人才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4、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累计在深缴满三个月养老保险,
二、申请时限
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三、补贴标准
本科6000元/人
硕士9000元/元
博士元/元
四、发放账户
租房补贴默认发放账户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五、办理程序
(一)、首发申请
1、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
注册个人账户、填报个人资料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信息并校验。
2、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一季度申请名单。
3、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申请未通过审核且仍在引进一年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4、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将纳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二)、续发申请
1、审核。首笔租房补贴发放半年后,系统自动提交续发申请,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季度汇总名单,送市公安部门及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续发申请,符合发放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终止,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租房补贴。
2、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将纳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三)、异议及问题处理
涉及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等)修改、申诉、复议以及投诉等,申请人需到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1、因其他职能部门核查结果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需到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并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对户籍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对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2、如申请首次补贴时,无法办理金融社保卡,本人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填报首次发放账户。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由开户银行开具的账户证明原件(需同时具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
(3)、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补贴续发将拨付到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不能更改为其它银行账户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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