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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7-28 来源:网络
(太全面了!2020年深圳各区积分入学政策调整汇总)
积分入学,相信是很多家长都尤为关注的问题
?今天整理了深圳各区的
最新积分入学政策调整
供各位即将申请学位的家长们参考
一起来看一下有什么变化!
罗湖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分值降低
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1)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
(2)对非深户籍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在满一年的基础上,由每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0.1分。
(3)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有居住证另一方为深圳户籍)由原来加20分调整为2分;
(4)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由原来加30分调整为3分;C、D类由原来加10分,调整为1分。
2.计生加分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按照优先保障深圳户籍接受义务教育和对非户籍儿童实行梯度赋权,适当优先安排父母双方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的指导思想,增加了部分加分项目。
同时,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兼顾各个群体的合理诉求,对加分对象进行了调整,非深户籍符合条件的可以加分,深圳户籍也同样享受加分,充分保障了深圳户籍儿童的利益。主要项目有:
1.增加了住房分
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加1分。
2.双社保加分
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
3.社保+居住证加分
非深户儿童父母居住证和社保(养老+医疗)二项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
4.小升初加分
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
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3个6”条件的,即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的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的社保(养老+医疗)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
申请初一学位加1分。(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
(注: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但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积分入学修订对照表
现行分类及积分表
宝安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三年没有重新修订过的宝安区积分办法也要进行调整了。这次新修订的积分办法实施,究竟有哪些变化呢?
1.取消类别
取消原来的学位类型划分,改成了基础分,分别对应60-105分。
录取时也不再是“先类别后积分”,而是直接按积分高低排序录取。
2.居住加分标准有变
对于深户,连续居住加分现行政策是每满1个月加1分,积分不封顶的,新积分算法是每满1个月加0.1分;
其中提交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的,加分封顶5分。
3.计生加分大变
现行的计生加分情况为独生子女加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30分;
新积分算法是独生子女才能加分,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4.社保加分
对于非深户,现行政策是算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时间,每满1个月加1分;
新积分算法也是计算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但是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算加分,加分不封顶。
此外,新增一项按时长加分之外的额外加分:
(1)申请小一的,父母一方持有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加1分;
(2)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深圳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加1分。
5.新增共同加分项
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积分入学修订对照表
宝安区入学办法一览表
龙岗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一、积分规则调整
1.社保加分只核验、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
2020年因疫情影响,社保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而且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连续等情况,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影响报名资格。
2.计生加分
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增加了学区户籍分
只有是学区户籍才有这个加分项,每个月加0.05分,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的时间计算。所有优先选择户籍时长更长的一方家长提交。
现行分类及积分表
南山区
1月19日,南山区教育局第一次征求意见发出后,共收集到关于积分算法调整的反馈意见182条,并于2月10日第二次发布《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布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拟调整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
划重点
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中,变动最大的要数计生加分了,和其他区一样,只留下独生子女这一个加分情况。
从积分的调整来看,变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项,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只要是深户,无论是学区内、南山区、还是南山区外都可以加分;可见优势偏向于深圳户籍。
另外就是大家关心的是小产权房等无产权证明如何申请学位,从积分调整来看,蓝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来申请学位,无蓝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没有住房加分。
积分调整的两次意见稿看下有哪些变化:
积分入学修订对照表
福田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积分政策调整
今年福田区积分办法,只有计生加分发生一点变化,其他均不变。
计生加分
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现行分类及积分表
龙华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一、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1.住房积分(深户)
自购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买日期将原来每月1分的积分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即调整为每月0.1分。
租房: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签发日期每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积分。
2.社保积分(非深户)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3.计生加分(含大学区)
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新增户证加分
1.深圳户籍:(户籍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2.非深户籍:(居住证时长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新增基础分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积分入学修订对照表
龙华区入学积分表
大学区▼
非大学区▼
光明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一、调整了学位类型和积分方法
1.学位类型重新划分
原积分类型为五类,现将积分类型调整为八类。
2.按时长加分分值降低
所有按时间长度加分的项目分值都降为原来的十分之一,包括入户时长、居住时长、社保时长,都变成了0.1分一个月。
3.计生加分调整
计生加分统一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4.非深户社保加分调整
非深户社保加分从原来的按养老、医疗中较长的算分,调整为按养老、医疗同时缴纳时间算分。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1.新增基础分
原来光明区的学位类型是没有基础分的,现在新增基础分后,学位类型即是“先类别后积分”里面的类别,对应的基础分也会算到总积分里面。
2.光明区户籍、居住时长加分
新增了自建房、祖屋、集资房这三种特殊房产可按时长加分,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每个月加0.1分,其他特殊房产不加分。
现行分类及积分表
坪山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1.调整非深户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2.计生加分调整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积分入学修订对照表
盐田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1.学位类别调整
学位类别C、D类对调,即2019年非深户购房C类调整为2020年D类,2019年盐田户籍租房D类调整为2020年C类。
2.类别分变化
学位类别分从300-550分调整为70-95分。
3.计生加分
计生积分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加分为0.2分,政策内及政策外已接受处罚的加分取消。
4.居住证加分
非深户学生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加分从2分调整为0.2分。
5.居住时长加分
深户入户时间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居住时间加分(购房、租房)这些按时间长度加分的,加分标准和上限都进行了调整,每月加分从0.1分调整为0.01分,加分上限从20分调整为2分。
最新入学积分表
2019年积分入学对照
修订前入学积分表
(2019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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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
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
一、调整了学位类型和积分方法
1.学位类型重新划分
原积分类型为六类,现按照“户籍优先、梯度赋权”的原则,现将积分类型调整为七类。
2.加分类别调整
将加分类别由三类调整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两大类。
其中深圳户籍学生包含5个加分项:
1.居住时间加分;
2.计生情况加分;
3.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
4.户证情况加分;
5.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
非深户籍学生包含4个加分项:
1.社保时间加分;
2.计生情况加分;
3.户政情况加分;
4.在社保年限满6年及以上的基础上,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
3.计生加分调整
计生加分统一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4.社保加分调整
社保加分调整为,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
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设置加分上限为6分。
二、增加了加分项目
1.新增非深户缴纳多年社保加分
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2.增设户证情况加分
在深户学生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中均增设“户证情况”加分项。
具体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3.新增深户小学毕业生加分
对于申请初一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增设“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项。
具体为:申请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学籍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最新入学积分表
新旧积分情况对比表
以上是深圳各区积分入学调整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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