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积分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8-15 来源:网络
(外来工积分100今年就能入深户(图))
深圳商报记者徐恬通讯员龚婷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满分为250分,今年全市确定统一的积分入户分值为100分。
3227人申报分100分以上
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的信息申报工作9月3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共有4.2万人进行了网上测评,近1.6万人通过所在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进行了网上信息申报,其中七成以上是通过代理机构个人申报的。全市确定统一积分入户分值为100分,3227人申报分数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目前这3227人的名单已经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社会公示信息”进行公示。
从“上线”的3227人的构成看,年龄45岁以下的约占90%,农业户籍的占14%,学历在大专以上的占90%,技能在中级工以上的占15%,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占77%。申报分值在100分至119分区间的比例最大。申报分值最高的是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的乐柏芬,为212分。
“100分”的门槛高不高?
广州近日公布农民工积满85分可申请入户广州,而深圳是外来务工人员达到60分以上可提出入户申请,今年确定的入户分值为100分,这个分值是如何确定的?“100分”的入户门槛高不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明说,“100分”是根据我市2010年度招收技术工人计划当前执行情况和积分入户申报情况确定的。广州积分入户的满分是395分,而我市积分入户满分为250分,可提出申请的分值为60分,相当于百分制的24分;今年我市确定入户分值为100分,相当于百分制的40分,应该说“100分”的门槛还是比较适中的。
是不是今后每年的“分数线”都划定为100分?假如一名申报者今年达到了100分,但是相关的书面申报材料未能准备齐全,该分值是否可以留到明年申报呢?李明强调,“100分”仅是今年积分入户的统一分值,今后每年会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重新划定“分数线”,就好比高考一样,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情况划定分数线。同时,积分入户不存在“补录”的情况,比如一名申报者今年的分值达到100分了,但相关的书面申报材料今年未能准备齐全,该分值不可以跨年使用,明年申报则要按照明年的分值重新计算。
5年逾2.3万“农民”招工入户
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关心“之前报道说广东省下达给深圳的指标为4600个,为什么只有3227人达到入户分值?”李明说,4600个指标是广东省下达给深圳今年转化广东省农业户籍人口的指标任务,并没有要求都通过积分入户的形式实现。在深圳可以通过招工、政策性入户等多种渠道解决“农转非”的问题,深圳今年已经完成广东省下达的4600个指标的“农转非”任务。统计显示,深圳近3年每年通过各种渠道解决“农转非”超过9000人,其中广东省农业户籍人员占相当一部分数量。而深圳近5年通过招工入户深圳的农业户籍人口超过2.3万人。
上线者尽快查询信用报告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醒,达到入户分值的人员自该局发布公示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2010年度)》的要求,到个人信用查询点申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的,将被统一导入积分入户系统,每条扣20分。个人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分别提供。个人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一、个人贷款和信用卡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目前存在的逾期未还记录;二、个人国税纳税、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自来水、有线电视等在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目前存在未缴纳欠费的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应与其他积分入户书面材料一并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在11月15日之前下达计划指标。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扣分后仍达到入户分值人员也一并下达计划指标。
11月15日起受理书面材料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各区(新区)劳动部门将按职责分工于11月15日起受理书面申报材料。为了给拟入户人员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发布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2010年度)》,请拟入户人员按指引要求准备材料,并确保申报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将记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且3年内不再受理其入户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政府招调工业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的人员原户籍属于农业户口的,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积分入户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同时随迁。
(责任编辑:侯俊杰)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