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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2-02 来源:网络
(事业编!贵安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5人,岗位表->)
原标题:事业编!贵安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5人,岗位表->
贵安新区关于参加贵州省2020年“人生多彩·筑梦贵州”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认真做好2020年贵州省“人生多彩·筑梦贵州”知名高校引才工作,结合新区实际,贵安新区近期面向社会开展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
新区事业岗位需求共5个(5人)。各引才岗位要求条件参照《贵安新区参加贵州省2020年“人生多彩·筑梦贵州”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表》(见附件)。
二、引才原则及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引进用人机制,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等要求,确定引才计划、制定引才方案,严格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11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经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贵安新区直管区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新区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引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职位及资格条件的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人仅能选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即日起,登录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选择“人才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完善简历。完善简历后进入首页的“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下即可查阅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投递。或将简历、报名表及相关印证资料投递到指定邮箱,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7:00。(11月2日赴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南民族大学现场投递简历人员纳入报名人员)。
2.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2021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3.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不一致且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面试评审。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及递补对象。
(四)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照考生面试评审拟引进人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察工作,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结束后将考察材料送贵安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考察时,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有效证据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1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经贵安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相关手续,引进人才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并按有关规定赔偿违约金)。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就人才引进工作中有关事宜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关事宜将及时发布在贵安新区官方网站(http://),请随时关注。
附件1:贵安新区参加贵州省2020年“人生多彩筑梦贵州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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