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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2-08 来源:网络
(2020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最全明细!)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同时,深圳部分区对落户本区的新引进人才还有同比配套补贴。接下来,小编将详细解说深圳市及各区补贴政策。先跟大家聊聊2020年补贴政策新规:2020年4月15日深圳人社局发布《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可得知:自此,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新引进人才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深圳市级政策
一、申请条件:
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1.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本市户籍;
3.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4.人才引进后需缴交至少一个月社保,社保由单位缴交。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注意: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不能以我们的生日时间做为结点,比如:你的出生日期是1990年3月20日,那么,2020年1月1日起,你就超过补贴年龄了)。重点: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补贴标准:
(一)本科元/人;(二)硕士元/人;(三)博士元/人。
三、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龙华区政策
一、申请条件:
(一)落地龙华区就业,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注意:在职人才只能是首次调入可以申请,出现过调出再重新调入的不可申请。
(二)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二、补贴标准:
(一)本科:元/人;(二)硕士:元/人;(三)博士:元/人。
三、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金融社保卡
4.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
5.首份引进审核文件: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6.学历证书
五、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宝安区政策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员工通知》、《调动通知》、《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开具时)起至完全获得该项补贴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由宝安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3.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二、补贴标准:
(一)本科:元/人;(二)硕士:元/人;(三)博士:元/人。
三、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并预审通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与宝安区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身份证
五、发放方式:
分两次发放
六、额外奖励:
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应届毕业生,与宝安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宝安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
盐田区政策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具有盐田户籍,在盐田工作及依法缴纳社保,社保需三个月及以上;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4.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二、补贴标准:(
一)本科:元/人;(二)硕士:元/人;(三)博士:元/人。
三、申请时间:
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意:这里的一年内不是取得市级补贴后一年内,而是获得引进审批文件之日起一年内。
四、申请材料:
1.生活补贴申请表;
2.新引进人员引进时签发的审批文件(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份证
6.有效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7.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8.申请人银行卡的复印件
9.任职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五、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龙岗区政策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人首次入户深圳需在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3.申请人首次入户深圳后在龙岗区就业(用人单位注册地为龙岗)及依法缴纳社保,社保需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申请补贴时社保关系在龙岗;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5.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二、补贴标准:
(一)本科:元/人;(二)硕士:元/人;(三)博士:元/人。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后1年内。注意:这里的一年内是领到市级补贴后一年内(以补贴到账时间为准),与盐田区的政策有差异,盐田区是取得调令之日起一年内。
四、申请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新引进人员引进时签发的审批文件(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3.毕业证书
4.学历验证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身份证
6.申请人户口薄,公司集体户的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及社保缴费明细表;
8.申请人获得市级补贴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
新政:龙岗区人才引进补贴申请2020年前只能窗口办理,因疫情原因,今年接受邮件方式申报(收件邮箱为:)
五、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大鹏新区政策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2016年3月22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博士后接收函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申请或领取除大鹏新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大鹏新区工作,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申请续发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且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大鹏新区认定的上一年度重点企业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且社保关系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视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
4.申请人所服务单位须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运作;
5.申请人为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本科:元/人;(二)硕士:元/人;(三)博士:元/人。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四、申请材料:
1.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从办理人才引进时至申请新区租房和生活补贴时的社保缴纳记录;
3.用人单位签订的半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4.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毕业证书;
6.引进审核文件(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7.申请人身份证;
8.申请人获得市级补贴的证明材料(银行流水账单等)。
五、发放方式:
分两年等额发放
其它各区(福田、罗湖、南山、光明、坪山)暂无区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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