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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17 来源:网络
(2017年度深圳人才引进入深户的实时操作指南是什么?)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基本确定2017年深圳哪些人才引进是可以入深户的,大家可以了解。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特别整理2017年度人才引进立户登记指南。
特别提醒,本办法的应届毕业高校生办理方式是,毕业生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不收费。联系电话:;到,一、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口27~34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二、区人力资源部门;都可以办理。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以下简称“人才引进系统”),进入申报界面。
办理的时间:即办。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即可办理接收院校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入户。
二、条件是?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市、区立户权属划分
(一)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
(二)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原则上以工商注册地为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但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
(三)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档案保管机构的确定
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调干或调工等业务的,需确定档案保管机构。
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商调并保管档案。
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系统选择一家档案保管机构建立档案托管关系,委托其代为商调并保管档案。
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代办人才引进业务的,其档案保管机构系统自动确定为该代理机构所对应的档案保管机构。
三、申报材料是?
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首次办理人才引进立户
类:在深单位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其它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信息)、单位社保号的,人才引进系统可自动读取用人单位在我市的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只需登陆人才引进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经系统比对通过后即可注册成功。
如系统不能正常注册成功,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信息)、2016年度纳税证明(需有纳税额,且不欠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外)、承诺书(按要求签名盖章)到立户权属所在地的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办理。
第二类: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及集团企业在深分支机构未在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在深缴纳社保的,需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窗口办理立户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人才引进立户申请(不在深圳缴纳社保或组织机构代码的,需予以说明);
(2)上级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批准设立文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和同意所属在深分支机构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意见(加盖总公司公章)。
(3)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完成年检。
(4)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完成年检。
(5)2016年度纳税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需有纳税额,且不欠税;
第三类:子公司申请加入集团公司立户的,由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人才引进系统立户后,子公司在系统申请加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在系统中给予确认后,由集团公司提交以下书面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1)集团立户的申请(需说明集团单位间隶属关系);
(2)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同一法人的注册证书或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可登录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及所有子公司信息、变更信息等页面)。
(二)以前年度已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办理2017年年度业务初始化以前年度已办理立户登记的单位可登录人才引进系统,核实修改信息后,直接在系统进行年度业务初始化。年度业务初始化时需确认相关选项(选择档案托管机构或确认档案保管权、或选择代理机构)。
(三)用人单位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法人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可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
法人类机关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系统进行立户登记后选择“申请档案保管权”,保存信息后即获得档案保管权。
已立户法人类国有企业如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需提交如下书面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窗口办理:
1.人事档案保管权审核表(法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关于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申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经办人社保卡(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5.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及所有子公司信息、变更信息等页面)。
6.大股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用人单位档案保管权的说明(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7.投资方是企业大股东的,需同时提交大股东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大股东公章)和大股东有档案保管权的证明。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五、什么是人才?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七)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第七条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市外人才,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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