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子女投靠落户父母离异的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26 来源:网络
(深圳子女投靠落户父母离异的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提供以下三选一材料:
1.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或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2.有抚养权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3.父母双方到受理窗口现场签署的同意迁户声明。
除此之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2.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3.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被投靠人身份证
5.被投靠人户口簿
6.在读证明: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需提交此材料
7.毕业证: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需提供
8.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的,需提供签发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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