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士后子女投靠入户受理条件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15 来源:网络
(深圳博士后子女投靠入户受理条件)
法律分析:1.博士后本人进站备案业务已办结,且是在站期间的2年内;或博士后本人出站备案业务已办结,且在3年内;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3.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八条技术技能迁户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教育部和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二)国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在职人员,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三)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六)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七)取得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以上人员;
(八)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