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结婚4年后离婚,现在复婚,女方户口随迁还需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08 来源:网络
(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结婚4年后离婚,现在复婚,女方户口随迁还需)
首先,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同时,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其次,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结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结婚后,户口应该选择以投靠的方式,迁移到一起。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再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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