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8-06 来源:网络
(福田留学生入户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一、年龄分值(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高积分上限为10分)
1、大于等于45周岁小于50周岁0分;
2、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1岁0.5分。
二、能力水平积分(3选1,不能累计,选高分)
1、学历积分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125分,
(2)仅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120分,
(3)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115分,
(4)仅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105分,
(5)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和或境外取得学士100分,
(6)国内全日制本科(无)90分,
(7)非全日制本科75分,
(8)全日制大专70分,
(9)非全日制大专60分;
福田留学生入户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注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1)全日制毕业院校属于“双”建设的;
(2)毕业于英国高等教育副刊或QS世界大学前150名的境外的;
(3)全日制毕业院校属于深圳市属的。
2、技术职称积分
(1)正职称(技术职称)135分;
(2)副职称(技术职称)125分;
(3)中级职称(技术职称)+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100分;
(4)中级职称(技术职称)+非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80分;
3、技能积分
(1)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25分;
(2)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00分;
(3)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100分;
(4)深圳市所属技师(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100分;
(5)职业资格70分
(6)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70分;
(7)深圳市所属技师(技工)院校工班毕业70分,
留学生入户
注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三、积分
保险工伤、养老、、失业、五险;
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积分上限为45分。
四、个人纳税
近3年(不含申报当年),以1万元起算,满1万元积0.5分在此基础每纳税1万元积0.5分,以此累计。
五、发明
申请人为发明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公告日必须在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
积135分;。(2)具有副职称(包括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25分;,(3)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包括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普通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4)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包括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80分。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原执业资格;如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标注。第二章积分类人才引户的指标及分值。注意剩余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述信息好直接从各地自学机构(如省、地区、市等各级自考办),在报考时应该详细阅读有关说明材料,以免造成误解,八、有些考生还有一两门就要考完了,但是省考办却不再开考。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早在1998年颁发的《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在新旧计划过渡时期,要切实考虑考生利益。应安排1到2轮原计划课程的。为考生提供机会,一般来说,这至少应该有4年左右的时间,如果,考生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仍然不能通过旧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考办实际上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开考下去。
不予引进;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分;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1岁05分,申请人以本期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截止申报时为准计算积分,年龄高积分上限为10分,(三)在深缴纳保险时间。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失业、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积分上限为45分,积分由积分类人才引户系统直接从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数据后得分,补缴保险的时间、少儿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2技术职称积分,(1)具有正职称(包括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请人如下奖项的,按照获奖级别分别积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50分,二等奖积40分,三等奖积30分,2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40分。二等奖积30分,三等奖积20分。3在广东省二类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行业赛、深圳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30分。二等奖积20分,第三章办理程序。第十一条【指标安排】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指标后。福田留学生入户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