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05 来源:网络
(上海居转户条件(上海居转户条件都达标还要多长时间能落户))
落户上海的几种方式中,居转户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方式,但是很多人看到居转户政策里的基本条件满足了,就满心欢喜去申请,谁知迅速被打回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头懵的同时哭诉也无去处。
甚至有的朋友来咨询居转户的时候,居住证年限都还不满足,有的朋友看到自己积分不达标,便来询问落户,对于这些朋友的问题,我们再来重温一下关于居转户的基本要求,一起来看!
一、居转户申请条件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居转户实际申请过程是一个找茬的过程,达到政策所说的5条是很难居转户的,实际情况中,无中级职称的需要前四年社保基数一倍后三年三倍,或七年均为二倍较为安全;有中级职称的,需要前四年一倍后三年1.3倍较为安全。
二、居转户激励政策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受年限限制或缩短年限要求):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直接落户)。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7年->5年)
3、科创人才
(1)创业人才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7年->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7年->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7年->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7年->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3倍社保)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7年->2年)。
(4)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3倍社保)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7年->5年)。
三、居转户申请流程
1、单位在《持有<上海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信息系统》上注册(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人事干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申报材料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目前期限已经延迟。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下面来看一下2020年3月份居转户落户人员的名单吧,要努力哦,说不定下一个公示的人就是你哦!
2020年3次居转户公示,公示时间改成7天,这次有1081位朋友进入公示,请看下面的名单,恭喜进入公示的朋友。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
以下人员已经我局审核同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3-30至2020-4-5,共7天。
监督电话: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30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