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过程中换工作总结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27 来源:网络
(上海居转户过程中换工作总结)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简称:中国市出入境管理局)已向驻外人员提供服务,作为常住人口服务中心,在9月16日首次对外开放。
对于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至少有一名保证人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其它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②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