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4-23 来源:网络
(浅谈上海市居转户政策的相关经验(未完待续))
在上海工作了6年了,现在有了自己的宝宝,开始筹划她的未来,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想让她能够落户上海。我是2011年参加工作的,社区工作2年,后调到卫生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4年。今年考完中级,正筹备落户的相关材料。经过好多朋友的提醒和自己的切身经历,总结了几点经验:1.居住证积分跟落户有关系吗?根据上海市政策来讲,居住证积满120分,你可以享受到跟上海市户籍居民相同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的待遇,但是跟你落户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居住证积分每年需要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去统一办理的。居住证现在可以不用每年递交材料了,如果你个人信息没有变更的话,常住地所在居委会片警可以自动帮你续签的。2.居转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摘自于21世纪人才网,但是本办法自201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所以,专门咨询过人才服务中心,说目前还是沿用这个办法,没有新办法出台。3.重点强调个人所得税方面。居转户递交材料第三点提及要出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我要强调的是,对于在卫生系统工作的同志们,你们可能会不知道,所在单位的财务很有可能会把你的收入做低,然后合理避税。如果这样的话,你就麻烦了。等到你出具个税完税证明时,你的个税交费基数跟你的社保基数就会对不上,人才服务中心就自然不会通过你的申请。所以,我友情提示大家,如果你想落户,你就要跟你的财务说清楚,把你个人的所得税做全,你要交全税。否则,你就会补缴你之前漏交的个税,这个要所在单位出面计算你所漏的税和滞纳金,不要小瞧滞纳金,你漏税的年份越多,滞纳金就越多,可能会4、5万。而且,你所在单位也很有可能不愿意给你补缴这笔钱,因为他们会面临着税务所的处罚。所以,奉劝大家早点把这一块准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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