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16 来源:网络
(上海居转户社保的问题1:居转户满足7年和职称要求后,是否对社保基数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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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7年和中级职称要求后,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目前执行的标准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社保基数,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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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中级职称的社保和个税是累积计算的,如果出现不符合落户标准的社保月份,可以扣除后再累积计算达到84个月。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6个月以内社会保险费的;
2、因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请补缴且补缴时段的起始时点距办理补缴手续时点在6个月以内的,单位可直接在社会保险自助平台操作员工补缴;
6个月以上的,单位需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及提供:
1、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说明补缴理由、起止时间、补缴基数等相关情况,加盖公章,并由补缴对象签名确认);
2、《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补缴时段涉及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财务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申字4表)。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申办表格
《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申字4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企业、事业单位、公益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下属“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左边()右边办理本项目。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社保补缴可以申请上海落户吗?
其实关于补缴社保能否落户的问题,在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有明确规定:
(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所以补缴的社保是不可以申请上海落户的,那为什么社保中心答复可以补缴?
因为很多人咨询问题去错了地方,社保中心是负责管理社保的,他们回答你的只是社保可以补缴。
至于补缴能不能落户,并不是他们的业务范围,他们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完全是提问者自己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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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技师落户上海:
①在上海市考取的中级职称/二级技师证书
②居住证满足84个月以上
③持有居住证期间社保基数满足前3年一倍,后4年内有36个月1.3倍社保基数
④社保和个税相匹配
3年2倍社保落户上海:
①居住证满足84个月以上
②持有居住证期间社保基数满足前3年一倍,后四年内有36个月2倍社保基数。
政策解读:以往都是要求最近最近3年连续2倍以上社保,在实际的办理当中,很多申请人因换工作导致社保断缴的情况,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最近4年累计36个月满足2倍社保基数即可取代中级职称,上海居转户放宽了很多,有一大批人符合申请条件。临港新片区工作社保基数要求降低为1倍社保。
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落户上海:
最近2年社保缴费基数2倍以上社保,且社保个税合理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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