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04 来源:网络
(彻底告别窗口服务模式!教育部:留学回国办理就业落户将实现“一网通办”)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后,海外留学生回国后,办理就业落户、学历学位认证、调档等相关手续将不用反复跑腿,在服务大厅现场填多个表、交多份材料。为在更大范围方便留学人员办事,近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家公派留学派出、留学回国就业报到和留学存档等四项留学公共服务事项整合建设“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并在国务院办公厅主办的“中国政务服务平台”上,面向广大留学人员提供全程在线、一网通办的服务。
今天上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任程家财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平台上国家公派留学派出服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存档服务和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已全部上线运行。这意味着留学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事项彻底告别了传统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数字化服务。广大留学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享受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的线上服务,全程信息在线跑路,办事如同网购一样便利,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各项业务成为现实。每年将有40万以上留学人员因此受益。
“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将实现八大利好
一是实现“一网通办”。实现面向全体留学人员的“一次注册,一口受理,在线核验、后台分办”的统一服务模式。传统服务模式下,留学人员回国办理就业落户服务需要先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调档等服务,存在诸如申请人重复注册;材料重复提交;需要多次、反复到现场;留学人员办事周期长,满意度低等等问题。通过整合留学服务平台和内外部信息资源,以上问题迎刃而解。
二是实现身份线上核验。通过对接国家平台的自然人库、国家法人库,实现基于人脸识别级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实人认证。
三是实现跨部门能力支撑。通过对接国家平台的出入境记录和社保记录信息,极大简化了留学人员提交材料和内外部核验工作,实现全程数字化服务。
四是实现电子证照信息流通。按照国家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相关规范,我们实现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调档通知单等纸质证明材料的电子证照化。留学人员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提供纸质版本时,可以登录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打印,在线核验。大大简化了邮寄快递等传统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无纸化办公成为现实。
五是实现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管理。全面公开留学服务事项,依法规范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核查、可监督,推进留学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是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通过建立一体化服务平台,促进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提升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推动了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推进了“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七是实现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加强基于国产化商密算法的应用安全,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传输安全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八是实现移动办事,便利服务。提供微信入口、移动支付、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等更加便利的移动信息服务手段,加速“指尖办事”时代的到来。
程家财表示,下一步,我们还将适时启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第三步工作计划,进行以认证服务机器人替代人工为标志的智能化深度开发应用。我们还将在出国留学人员咨询服务、平安留学和留学回国人员“双向选择”“创新创业”等更加宽广的留学服务领域进行“互联网+”留学服务转型,让更多留学人员在更加开放包容的环境中享受更加便捷的线上服务。
如何在“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开具电子证照?
程家财表示,开具电子证照的流程,它的办事条件、要求跟过去网下办是一样的,现在不一样的只是说办事方便了,第一,不用跑路了,第二,很多材料简化了,通过国家的平台,实现了数据的共享,有些该省的材料,他可以省去。别看省去材料这一项,举一个例子,我们认证过去要提交护照和出入境记录,没有实现数据共享之前,一本护照有好几十页,你即使是不跑路,上传这个材料,这个耗时也是很大的工作量。现在只要实现人脸识别,马上就可以通过国家数据共享平台,获取你的所有出入境记录,根本不用上传。
过去申请、认证、落户,我们给你按流程、按程序做完了认证,你的证书,要么你来取,要么我给你寄。现在实行电子证照以后,第一,你直接到我们平台上,自己可以打印,不用来取,我们也不用寄。第二,这个证照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核验,你扫描,比如我是用人单位,我要看你的证书,或者你的证明是不是我们开的,可以通过平台直接进行核验。你申请办事的要求、条件,比如说落户的基本条件,比如证书认证能不能认,这些条件、标准是不变的,我们只是方便你办事。(新民晚报驻京记者潘子璇)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