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2-06 来源:网络
(哪个城市的“人才引进住房补贴”钱最多?)
诸多的城市正在进行人才争夺战,毕业或者跨城市跳槽的童鞋,一定要记得申请对应城市的人才补贴,那么,各个城市的人才引进政策如何,哪个城市的“人才补贴”给的钱最多呢?
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人口老龄化趋势越发明显,夹杂着房地产、城市年轻化等因素;鉴于年轻人有活力,更加具备创新创业的热情,也更加具备消费潜力和购房潜力,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了“抢人大战”。
抢人大战中各大城市所采取的措施大同小异,主要为简化落户手续、提供住房补贴、对创业者提供资金补助等,差别在于各大城市对引入人才的年龄、学历、购房补贴等不同的定位。
毕业或者跨城市跳槽的童鞋,尤其对于刚进入社会的毕业生而言,一定要记得申请对应城市的人才补贴,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哦,那么,各个城市的人才引进政策如何,哪个城市的“人才补贴”给的钱最多呢?(统计为市一级,记得很多城市还有区一级的补贴哟,例如深圳市补贴领取完毕后,还可以申请宝安区、龙华区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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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区这个补贴也不少。。。学霸们可以一试
近日,《中国城市95后人才吸引力排名:2021》发布。报告显示,中国最具95后人才吸引力城市50强中,北京、深圳、上海位居前三,广州、杭州、南京、成都、苏州、武汉、郑州位居前十。
95后人才城市吸引力50强:
中国最具95后人才吸引力城市50强:京深沪居前。95后年轻人才生长于经济高速增长时代,生活富足,更倾向工作发展和享受生活的平衡,选择就业城市不仅关注薪资,还关注创新环境和文娱产业发展情况。
细分指标解读:一二线城市吸引高学历人才、粤苏创新活力高。观察各分指标排名靠前的城市,在高学历方面,一线城市及成都、杭州等强二线城市排名靠前;在收入方面,京沪及长三角区域城市更有优势;在创新方面,粤苏两地城市创新活力较强,深圳创新活力突出。
这些对人才极具吸引力的城市都有哪些双一流大学呢?今天来盘点榜单前十城市的双一流大学,供大家参考!
1.北京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2.深圳
深圳市在上一轮双一流评选中没有高校入选,但南方科技大学和深圳大学很有实力冲击新一轮双一流。
3.上海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4.广州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5.杭州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浙江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美术学院
6.南京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7.成都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8.苏州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苏州大学
9.武汉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郑州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郑州大学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河南大学(郑州校区)
人才引进|房补15w+1.2K/月|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计划工程”(简称“优选计划”,下同)有关安排,面向海内外高校选调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10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40名、街道事业单位30名、镇事业单位30名。现公告如下:人才引进|房补15w+1.2K/月|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计划工程”(简称“优选计划”,下同)有关安排,面向海内外高校选调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10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40名、街道事业单位30名、镇事业单位30名。现公告如下:
选调范围
(一)
定向选调
海内外部分高校相关专业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具体高校范围见附件1。
(二)
常规选调
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镇街事业单位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常规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2年2月28日);大学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奖励。
具体专业类别要求详见附件2。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七)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2.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网上报名、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信息(2022年1月24日9:00-1月27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优选计划”选调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2022年“优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上传审核资料(2022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海外高校毕业生如无法由学校审核盖章,可由本人签字承诺并按手印),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报名”,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3月3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于部分职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选
根据工作需要,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网络系统组织远程视频初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网络初选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分岗位类别按1:5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入党时间早晚、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确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可从区直部门同类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综合测试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预签订就业协议。在考察体检环节发现选调人员存在考察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影响选调情形的,选调关系和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公示聘用
对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管理培养
1.选调人员由新区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区内统筹调配使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生定为九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八级普通职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七级普通职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经单位研究同意,也可安排为专业技术岗位。
3.建立“优选计划”选调生跟踪管理制度,根据选调生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建立导师制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系统培养。
未尽事宜按《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优选计划”选调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首次来青就业创业并且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发放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的,按照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对于新引进的研究生,在发放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同时,新区按硕士研究生2400元/年、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的标准,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
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有关说明
1.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2.本次选调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不包括:班级委员、学生会干事、第二课堂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室主任、记者团团长,编辑部、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单位管理成员,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类协会、艺术团、研究小组、学习小组、党小组等组织负责人及成员,以及其他不被认定为主要学生干部的职务。
3.进入考察范围的差额人选,可根据新区国有企业需求情况和个人意愿,双选调剂到新区国有企业工作。
4.就业协议签订后,未经“优选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解约。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不按时报到视为违约,可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5.本次选调期间,相关信息均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和青新力量左边公众号右边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和左边公众号右边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2-,;
监督电话:0532-。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附件:1.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定向选调部分高校目录
2.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计划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重点人才需求目录
为进一步满足青岛西海岸新区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强化人才支撑,新区招才中心面向全区重点用人单位开展人才需求统计调查,收集了部分优质岗位,编制《青岛西海岸新区重点人才需求目录》,为广大青年人才搭建到新区创新创业的广阔舞台,广大学子可扫描下方左边二维码右边收获心仪岗位!
毕业季来临,入户广州有什么补贴吗?今天左边众维右边就来给大家说一下,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落户就有补贴领!
本科生补贴2万,硕士补贴4万,博士补贴6万!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指主管税务机关,下同)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法人单位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南沙区领取营业执照且有独立场所,以分支机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并且依法向南沙区纳税,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视同法人单位处理。
3.经营范围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二)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时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员工。
2.2017年1月1日起首次与区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引进人才(包括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员、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认定的科研院所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4.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5.在南沙区范围内购房或租房。
6.未享受过本住房补贴,未享受复工复产住房补贴,未享受过南沙区安家补贴、购房优惠等相关政策(不含区内共有产权房政策),未(租)住过南沙区人才公寓。
7.与本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补缴、代缴情况)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不少于3个月(以办事指南发布之日为起点往前计算3个月)。
8.学士未满35周岁、硕士未满40周岁、博士未满45周岁(年龄条件以2021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不含本数)。
(一)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2万元/人。
(二)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4万元/人。
(三)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6万元/人。
(四)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注意: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一)申报单位相关材料
1.2021年度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首次申请)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其他单位提交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公示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2)。
*申报前,用人单位须对拟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二)申报人相关资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的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认证文件(复印件),如申请人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与现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首页章和骑缝章)。
4.申报人未在南沙参保的,以申报起始时间往前算起,提供与南沙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复印件,已在南沙参保不少于3个月的,无需提供)。
5.申报人可选择购房或租房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申报:
(1)申报人购房材料:南沙区范围内的合法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或房产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等,产权证明材料须写有申请人姓名。
(2)申报人租房材料: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证明须写有申请人姓名。
6.申报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申报人确认并签字)。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如无说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2.申报系统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可以为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上传,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3.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纸,按照申报单位、申报人相关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排列,用夹子夹好,不用装订。
4.区相关部门在受理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核查时,申报人应主动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补贴申报资格。
系统集中申报时间为9月2日-9月3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窗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一)企业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
2.申报单位登录平台在“办事服务-政策兑现在线申请”栏目选择“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填写申请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材料(操作指南详见首页“帮助指南”栏目),等待系统预审。
3.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窗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受理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
区人社部门就申报人所在法人单位的统计关系、税务征管关系、工商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人违法违规情况等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1.区统计局负责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统计关系归属地。
2.区税务局负责审核申报单位税务征管关系及申报人违法违规整改落实等情况。
3.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
4.区人才发展局负责审核申请人领取安家补贴或住房补贴情况。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情况(不含区内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租)住南沙区人才公寓情况。
6.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南沙区户籍情况、申请人违法违规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7.区金融局负责审核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8.区检察院负责审核申报人违法违规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9.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执法部门核实申报单位、申报人违法违规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公示
经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区人社部门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发放的,区人社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反馈兑现结果。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抽查、复核
区人社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核,抽查、复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追回补贴金额,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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