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03 来源:网络
(人才引进(精选五篇))
辽宁省目前的人才引进现状
据统计,2004年以来,辽宁省引进省外优秀人才7.2万余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2.4万余人次。然而,面对人才紧缺现状,这样的引才力度却远远不能满足辽宁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要,截至2006年底,辽宁省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有31.5万人,仅占人才总量的5.36%,高层次人才依然比较缺乏。从上述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到沈阳经济区调查的人才需求总量来看,辽宁省各行业高技能高层次才紧缺压力已成普遍现象,招才聚才已是迫在眉睫的发展必然。
随着日渐增加的人才压力,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怎么能缓解辽宁省的人才紧缺现状?当前人才引进的现状又是如何?辽宁省委、省政府为了缓解高层次高技术人才短缺的压力,致力于营造宽松的人才政策环境、成长环境、良好的工作和创业氛围,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留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在制定各项规定的同时,还加强对人才工作分类指导,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人才专项政策。有相关报告称14个市也相继推出了316项促进人才与经济建设对接的政策规定,为全面推进人才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辽宁省还不断实施重大人才引进活动,精心打造辽宁聚财用才平台。先后举办了以“招才引智、振兴辽宁”为主题的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洽谈会暨新技术展、海外学子创业周、“外国专家辽宁行”等活动。
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出台,我省实施的“博士后培养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5520工程”、“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海外研发团队工程”为重点的辽宁省五大人才工程全面启动,招才聚才效果明显,为我省各大支柱性产业提高了大量高层次人才,为各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同时也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博士后培养工程”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辽宁本省高校、科研院所较多,我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开创性地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解决众多企事业单位、合资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紧缺问题,尤其是在优秀青年的引进和培养上,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科技和人才的交流,增强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2004年,鼓励企业依托实际项目与国家博士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博士后培养工程在辽宁省率先开始。2008年,辽宁省建立了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博士后科研基地建在相关产业较集中,具备整体优势的经济区域。辽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向每位博士后提供6万元经费,市级财政同时配套3万元经费,几年来各级财政共提供博士后经费数千万元。
到2010年,辽宁省共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站81家,工作站77家,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94家。累计招收博士后2001人,现在站750人。博士后出站留在辽宁的占出站人数60%,他们已是辽宁省各产业中的高层才人才,为各专业奉献着自己的光与热。其中“973”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8人,博士生导师158人。这些专家学术在研究学术方面已是硕果累累,研究学术期间共承担3766个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占40%,共完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465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260项,累计新增产值23.2亿元。
“百千万人才工程”增强老工业基地后劲
在“百千万人才工程”上,辽宁省选拔出3700多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突出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着力储备一批科技学术带头人,增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后劲。
1996年辽宁省便开始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旨在选拔和培养上百名45岁左右的国际国内一流科学家;上千名40岁左右的省内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绩显著的拔尖人才;上万名30岁左右的专业技术骨干,建立起辽宁省的科技人才梯队。几十年风雨变迁,辽宁省已经发展为经济增长的第四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也已成为我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人才的战略举措。这项举措的开创性、权威性、科学性和长效性在我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间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已成为了辽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品牌工程。
近年来,“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工作以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沈阳经济区建设和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为目标,加大对农村、企业生产一线以及装备制造、材料化工等重点产业人选的选拔力度,使更多科技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多、创新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截止2010年9月,辽宁省共开展五批“百千万人才工程”评选,共选拔3710人,其中百人层次人选1393人,千人层次人选2317人。
“5520工程”为支柱产业稳根基
“5520工程”,即用5年时间,在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五大领域,重点培训20万名中高层次创新人才。2006年辽宁启动5520工程,该工程采取举办高级研修班、专家论坛、特殊培养、学术研讨、国际交流、学习进修、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根据辽宁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成为大势所趋。到2010年底,辽宁省共举办各类高研班和师资班将达到3000多期,培训五大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多万人次。
“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引进576名紧缺高层次人才
从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可以了解到,为满足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沈阳经济区建设、突破辽西北等三大战略快速增长的高层次人才需求,2008年下半年辽宁已开始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五年内,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支柱产业,从海内外引进数十名科技顶尖人才,数百名科技领军人才,数千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即“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通过实施“十百千工程”,辽宁省逐渐形成完备的经济科技发展人才智力支撑体系的核心、主题及骨干。
“引进百个海外研发团队工程”显著提升科技研发水平
2008年辽宁开始实施“引进百个海外研发团队工程”,即面向海外引进100个具有世界前沿技术水平的研发团队。把海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结合,使海外研发团队带项目、技术、带资金来辽宁创业创新,引进开发国际领先,填补国内空白的现代装备制造、高新科技产品。截止至2010年,已完成6批评审,确认了253个研发团队。研发团队引进效果开始显现,有的已经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海创周”
引进海外高端人才,一靠政策,二靠平台。政策优势创造了适合海外高级人才来辽宁创业的大气候,而既有连续10年举办的“海创周”,又有受理海外人员创业申请的“海创网”,以及赴欧美发达国家的现场招聘,多层次的平台造就了不断递增的海外引才规模。近年来,辽宁省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十百千工程”与“千人计划”并轨实施,整合了政策资源,提供了配套支持。
我省在第11届“海创周”,中拿出5000多个岗位招聘人才,有62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用人单位进行合作洽谈,其中签订招聘合同201个。已经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海创周”不仅搭建了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平台,也为我省落实“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供了路径。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企业,对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面向国内外多渠道、多形式引进。要加强技工教育培训资源整合。通过兼并联合、抓大扶强等方式,进一步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扩大技工院校培训规模,提高办学层次;要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按照技术先进、设备精良、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100家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人才培训;要加快重点技师学院的建设步伐;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要实施“技工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要建立“技师工作站”和“首席技师”职位制度;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后备梯队建设。
辽宁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软环境
进入21世纪,我国为了全面发展振兴,先后推出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重大人才工程,各省市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适时制定了符合本省市的发展策略。通过实施各类人才工程,引进并培养了一批缺失人才,壮大了高层次、高层次人才队伍,不仅提升了我省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也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源源不竭的动力。
辽宁是东北唯一的沿海省份,陆地海岸线占全国12%,14个地级市有6个在海边,全省三分之二面积在离海100公里内。拥有优良商港38处,大小港湾40余个。但非常遗憾的是,在很多辽宁人的潜意识里,辽宁是老工业基地,并将其看成是内陆省份,沿海优势一直被埋没。直到2005年,一直苦苦寻求振兴突破口的辽宁省委、省政府经过调研,重新审视了现状,提出了新的发展策略。在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推进“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发展壮大辽宁中部城市群,构筑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发展新格局的重大战略决策。至今为止,“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已经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独占鳌头的大连长兴岛的装备制造业,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的冶金矿山重型装备、精品钢材产业链日渐成形。而在辽西锦州湾,颇具特色的石油化工、大型专用船舶及配套、信息产业已打上了烙印。丹东依托自身多年积累的产业优势,汽车、造纸机械方兴未艾;大连庄河花园口工业园区的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等产业项目也日渐强大。沈阳经济区世界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东北亚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中心的“名片”也越叫越响。据统计:“2007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82亿元,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地方财政收入超千亿,已经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辽宁省人事厅厅长赵国红在上海进行推介时进行的解说似乎蕴含着这样的潜台词:“辽宁经济超常规快速发展,到辽宁建功立业恰逢其时。”经济增长拉动高层次人才需求。随着一些重点企业与重大项目的落户,辽宁人才紧缺问题开始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好的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我省已制定相关规定,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供了支持。
一、总政策支持
辽宁省委、省政府为了缓解高层次高技术人才短缺的压力,致力于营造宽松的人才政策环境、成长环境、良好的工作和创业氛围,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留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在制定各项规定的同时,还加强对人才工作分类指导,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人才专项政策。
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海内外引进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享受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给予其工资10%的政府补贴。
《规定》指出,要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津贴制度,对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企业要予以重奖。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和奖励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技师考评制度。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技能人才,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
《意见》要求,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要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高技能人才开发工作进行捐赠。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技能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专项用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专业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监督。
二、各项具体政策实施要点2.1博士后聚焦工程支持策略
2.1.1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对博士后流动站日常经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力度,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经评估论证后,择优一次性给予每人6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够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别资助。市、县(区)要结合实际,逐步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设站单位,特别是企业加大对博士后的投入,博士后在站期间发生的科研经费、工资、补贴、专家指导费等可全额计入企业研发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博士后发展提供保障。2.1.2注重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作用
要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合作导师的责任意识。合作导师可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可实行弹性聘用期限,或适当延长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表现,在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弹性待遇。2.1.3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可由设站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或者执行协议工资或者年薪制。积极研究,妥善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尽快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后顾之忧。有关部门、设站单位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的工作安排、落户及未成年子女入学(托)等提供便利和帮助。
2.1.4切实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问题
出站在(来)辽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认定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1.5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交流广泛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全国博士后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招收外籍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力度。鼓励设站单位同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合作培养博士后人员。在保障交流畅通的基础上,规范交流程序,防止人才和技术流失。2.1.6改革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企业项目博士后定期考核制度和科学的评估体系,全面评价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企业项目博士后的科研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作开展好、招收人数多、科研成果多、效益大的站(基地),予以表彰、奖励;对评估不合格,或者设站后连续2年未招收博士后人员的,要限期整改;1年后评估仍不合格,或者仍没有博士后人员进站的,取消设站(基地)资格。2.1.7完善博士后评估工作
加强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合同制管理和目标考核。通过双方签订协议或者采取其他预定方式,博士后人员可以“全日制”在站从事研究工作,也可在保证完成研究项目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制”工作时间,兼职从事研究工作,也可以实行“项目申领制”,在站外从事研究工作。改进企业博士后评价机制,更加注重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对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贡献,更加注重技术创新。
2.1.8鼓励和吸引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辽、来辽工作创业
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在辽、来辽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等工作。在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评选、项目资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才评价、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申请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扶持。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博士后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企业。对企业引进的博士后出站人员从事创新项目研究,可申请进二站或申报企业博士后项目资助。2.1.9明确职责,全力推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博士后相关政策,制定我省博士后政策、措施,具体实施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申报,创新实践基地的审批,博士后人员进、出站审核,博士后经费等管理服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企业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推荐选拔,企业博士后项目收集,以及博士后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工作。设站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加大投入,优化环境,充分借助博士后制度,集聚博士后人才。
2.2“百千万人才工程”
辽宁省规定,百人层次人选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千人层次人选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内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同时根据人选从事项目情况,省财政给予3-10万元的引导性资助。(软环境)
2.3“5520工程”
2.3.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实施“5520工程”作为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的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完成的培训人数、学时数、培训质量和效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综合管理部门工作优劣的标准之一。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人事部门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指标分解,抓好落实。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培训计划作为指令性任务下达,确保“5520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3.2实行进修期制度
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有12天以上的进修期。进修期可以分散或集中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人事部门应该采取调训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完成进修期。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得到知识更新的权利。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形式完成规定科目培训,视为完成本年度进修期。培训情况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业绩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进修期,在职称评审时按量化标准赋予继续教育分值。未按要求完成进修期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予注册执业资格。连续3年没有完成进修期的,不能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3.3实行证书登记和统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知识更新培训后,其参加培训情况,由施教机构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各级人事部门每年5月和11月对登记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2.3.4开展质量评估,做好监督检查
省人事厅定期组织人员对有关单位开展“5520工程”的总体情况、工作目标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其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此项工作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2.3.5分级落实经费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5520工程”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各级财政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2.3.6未列入“5520工程”范围的行业领域要参照“5520工程”的要求,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
2.4“十百千工程”
2.4.1经费资助
1.对“十”层次的人才,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启动资金、50万元的安家补贴,5000元的月津贴,以及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
2.对“百”层次的人才,一次性提供100万元启动资金、100万元信贷资金担保,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并在3年内免收租金。其中,从事科技研发项目的,一次性提供300万元启动资金、300万元信贷资金担保。
3.对“千”层次的人才实施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启动资金。
2.4.2启动资金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用科技或技改等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其它引进人才创业创新资金,包括安家补贴、月津贴、住房、工作场所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信贷资金担保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为“十百千工程”人选实施项目提供仪器设备、工作场所、启动资金、风险投资的,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研究评估后,对符合要求的各级政府应给予一次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2.4.3引进人才可担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商业金融机构的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等。
2.4.4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引进投入体系。各级政府都要足额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创业启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重点区域、欠发达地区开展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支持和补助,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需要。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增加人才引进的经费投入,政府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2.4.5给予引进人才个人薪酬税收优惠。引进人才每月获得的津贴、补贴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外籍或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权的引进人才在辽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可全部购买外汇汇出境外或按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2.4.6完善引进人才激励措施。对引进人才中的国外专家或团队从事的项目全部列入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给予永久居留资格;可优先推荐国家“友谊奖”、直接获得“辽宁省友谊奖”或“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对省“十百千工程”中“十”、“百”层次的中国专家,可直接入选“辽宁省优秀专家”,直接纳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范围;可直接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在事业单位的可直接确定为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2.4.7提供落户、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捷服务。引进人才可自由选择辽宁任何城市落户,户口不愿迁入辽宁的,发给“辽宁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实行补充社会保险,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其配偶来辽工作的,由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予以安排;子女需入中小学、入托的,可一次性选择重点学校、幼儿园。
2.4.8妥善解决引进人才聘用和保险、工龄接续等问题。引进人才在出国前已办理离职、辞职手续的,可办理复职或重新聘用手续;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年限可与国内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需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除按政策应个人负担外,由用人单位补交;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调转人事关系的,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重新建档手续,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机构,并确定工资标准和职称资格,工龄连续计算。
2.4.9鼓励引进人才进行技术入股。引进人才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与专项技术均可作为股份,入股省内相关企业。智力投入为用人单位新增经济效益的,3年内可按新增利润的10%至30%给予奖励或一次性重奖。
2.4.10享受企业注册登记、项目申报等方面优惠待遇和优先权。引进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来辽创办企业的,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经科技等行政部门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用境外资本在辽创办的独资、合资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对引进人才或团队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直接设立辽宁博士后科研基地,敞开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并给予每名博士后适当的经费支持;优先申报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省及以下各类科技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进人才领衔实施的研发项目;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给予资金支持。
2.5“引进百个海外研发团队工程”
对每个研发团队,辽宁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各市财政配套100万。
人才引进工作未来规划
据日前制定的《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为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培养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辽宁将实施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程,到2020年,通过团队形式引进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3000人。
《规划》称,着眼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辽宁每年从海外引进100个研发团队,开发100个达到世界前沿技术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并能够形成产业化的工业新产品。
按照《规划》,辽宁用10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引进50个由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的科学家、知名专家或学者担任领军人物的研发团队,引进100个拥有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职务科研人员的研发团队,引进200个拥有在国外重大科技专项或工程建设中执行过重要任务的高级技术人才的研发团队。每个海外研发团队原则上由不少于3名外国专家组成。
到2020年,通过团队形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达到3000人,培养30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逐步确立辽宁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人才优势地位,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创造一批自有品牌、制定一批行业标准,全面提升辽宁的产业核心竞争力。
《规划》指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辽宁工作、创业或开展技术咨询活动,将在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加院士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如对入选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海外人才,每人给予20万至5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引进人才当有国际眼光。辽宁加速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力争在国际产业链中位次前移,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引进海外人才、尤其是海外高端人才是条捷径。
引进人才当有全国视野。我们的一些岗位,当面向全国选拔人才。辽宁正迈向中国经济的第四增长极,东南沿海等先发地区同时也是人才的高地,从全国范围内招揽人才,有利于遴选出更出色的人才,有利于汲取先发地区的成熟经验。同时,还当引进两院院士等尖端人才,请他们为辽宁的发展进行高水准谋划,提供深层次的智力支持,将其科研能力转化为辽宁发展的能量。
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人才不只来自外部,要坚持人才引进与自主开发培养相结合,更多的可用人才就在辽宁,就在我们的城市和农村。不断地在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中发现人才、培育人才,我们就拥有全面振兴的中坚力量,就能得到支撑辽宁长期强势发展的人才队伍,我们就能既获得今天的人才,也能发掘出属于未来的人才。人才强省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要着力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人才,抓紧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统筹兼顾就是要全面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构成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完整人才体系。
人才是兴辽之本,是发展之基。要充分发挥人才队伍对辽宁振兴的支撑作用,就要靠人才推进事业、靠事业造就人才,就要以辽宁省三大区域聚集人才,围绕产业优化升级配置人才。近年来辽宁省已实现了沿海与腹地人才工作整体联动,相继以沈阳、大连为中心,建立起覆盖三大区域的沈阳经济区人才工作一体化机制和辽宁沿海经济带人才合作机制,城市间加强人才深度合作。这样,就遵循了人才开发规律,关注人才资源开发全过程,激发了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的活力。
立足当下,放眼今后10年,我们还需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路径,促进引才、育才、聚才各环节的紧密衔接与良性互动,促成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形成各类人才各得其所、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良好态势,创造出辽宁跨越式发展的新优势。
2014年人才引进落户青岛怎么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大学生刚毕业的时候,对档案和户口置之不理,那么户口和档案到底有什么用呢?很多人并没有注意过,等到我们毕业几年以后,打算结婚生子了,考虑孩子的上学问题时,才默然发现我们现在已经是口袋户,更甚者我们是黑户。我们的档案要么找不到了,要么没有放在档案部门托管,对于评定职称,转正定级,已经和我们无关了。很多人房子买好了,想要落户,但是不知道我们的户口在哪,该怎么办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所以我们要有提前意识,早点给你的户口和档案安个“家”。那么现在青岛落户有哪些途径呢?
经常接到客户的电话,在咨询青岛落户的时候,会提到人才引进这种方式,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落到青岛。
没错,人才引进的确是一条落户青岛的重要渠道,是青岛市政府给予高学历的外地人才的一条利好政策。但是政策归政策,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符合要求的,随着青岛的大发展,每年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到青岛,这些年,人才引进政策也是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
为了让更多的朋友系统的了解这一政策,现将今年人才引进政策最新要求的材料罗列一下,并附简单解读,希望能帮到朋友们。青岛市人才引进备案提报材料明细及解读:
1,流动调配登记表2份
2,引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份(是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提供当地分支机构的即可)3,引进单位的请调报告
4,原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报告(需注明没有练习法轮功,单位盖章)5,毕业证书(本科还需要学位证书)
6,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书(在海尔路人才交流中心验证)7,身份证复印件8,户籍证明
9,户籍所在地婚姻机关出具未婚证明2份(已婚者无此项)10,无犯罪记录证明11,原单位劳动合同12,现单位招用人员登记表(包括到期续签的,网络打印,单位盖章)13,现单位劳动合同
14,现单位备案花名册(包括到期续签的,网络打印,单位盖章)15,原单位解除合同报告书
16,现单位养老保险对账单(专科需要连续3年或者未满3年的我们可以帮助申请其他渠道)17,公共服务协议(现单位和市、区级人才中心的人事代理协议)18,公共服务代理手册
19,个人诚信承诺书(青岛人才政务网下载)
20,业务联系函(青岛人才政务网下载,需要人事专员、人事部门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21,个人档案
22,结婚证书2份(未婚者不需此项)
2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青岛人才政务网下载,夫妻户籍不在一起的要分别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这就是现在青岛人才引进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一项都不能少,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如果申请人已婚,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以上材料,当然首先学历方面要符合要求。
标签:青岛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怎样人才引进落户青岛青岛人才引进办理落户青岛买房能落户吗青岛人才引进分类:青岛人才引荐落户
人才引进,指的是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的落户。
本科生落户较专科生简单;专科生落户需要在青岛工作3年,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工作但是正常缴纳社保满3年,缴纳社保有分3种情况:
第一种是连续在同一家单位交满3年社保的,相对于来说落户比较简单;第二种是虽然交满了3年,但不是同一家单位交的社保,相对来落户比较难办理;第三种是虽然交了三年社保,但是中间不是连续,落户的难度是很大的,但是我们公司单位接到这种情况的客户,落户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根据国家、山东省及我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科园(以下简称市内四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拟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二)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三)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
(四)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
(五)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注:一般性工作交流不能造成新的夫妻分居。
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青岛全市常住人口为871.51万人(不含学校集体户人口数量),其中市区人口为371.88万人,是山东省市辖区人口最多的市。预计这一数字在2012年将超过950万人,如果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青岛市的人口密度将将来的几年内赶上京沪。
青岛的经济发展需要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与高学历人才来推动,青岛本市的本科生、专科生“供大于求”现象明显,于是青岛必将通过人才引进来吸引更多的专业性人才。随着“本专泛滥”局面的日益加重,每届招聘会上的应聘高材生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日渐突出,比起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人才引进的行列中更为吃香。联系方式:***邓老师
办公电话:0532-咨询QQ:公司地址:市北区延吉路万达广场商务楼A座38楼3802公交路线:乘坐320,205,211,307到连云港路下车,或者乘坐605,224,374,318,33,211,502,322,761到图书馆下车。乘坐320,205,211,307或坐605,224,374,318,33,211,502,322,761到图书馆下车。
如何落户青岛,落户青岛有什么好处?(2012-12-2815:26:04)转载▼
标签:青岛落户青岛落户的条件怎么样在青岛落户青岛落户如何办理青岛落户什么政策分类:落户青岛的好处关于青岛市户口提出的一些问题:
1、为什么有很多外地人想办户口落在青岛?
2、青岛户口到底有哪些好处?
3、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在青岛落户呢?
4、针对外地人的一些落户政策是什么?
在我国,青岛的落户门槛仅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其实落户门槛的高低,出来地方性政策外,主要原因还是这座城市的外来人口的多少,及当地经济发展趋势。
宏观政策上看落户到青岛的门槛似乎是越来越低,但是事实正好相反,很多本来符合条件的朋友,今年发现自己的学历落户年限已经过期了,有的费用甚至提供了一倍。2012年7月份海底隧道和跨海大桥开通,2015年上半年青岛地铁开通3条线,使得青岛的投资环境和居住条件更上一个台阶,每年数以万计的外来人口入驻青岛。
青岛作为山东的经济重地,加之其优美的环境、蓬勃向上的经济发展动力,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青岛学习、生活、创业,与之相伴的户口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在我们公司300个客户里面做过初步调查,发现落户青岛的主要原因是:子女教育和购房(包括申请经济适用房)。
不难发现,作为80、90后新生代父母,面对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很多外地朋友在青岛早已安居乐业,结婚生子,作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子女教育。但没有青岛本地户口,却是处处掣肘,为了能上好的学校,他们四处奔走,疏通关系,成本自然也是不低,所以,很多有头脑的年轻父母借鉴了前辈的经验教训,与其在上学的时候劳民伤财,不如在之前就未雨绸缪,先把全家的户口解决了,一劳永逸。
同时,限购令的实施和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要求,也使众多的外来人员开始逐渐的把青岛户口重视起来,在青岛购房必须满足在青岛缴纳一年以上社保,不然就不具备在青岛购房的资格;没有青岛本地户口,就没有购买经适房和限价房的资格(那可是能省一大笔钱的呀,每平米差价2000-4000元,省下多少可想而知)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本科毕业不超40岁可直接落户天津!
5月16日,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开幕式上,天津发布了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新政策大幅放宽人才落户条件、自主选择落户地点、简化落户办理程序。
新政策门槛有多低?不用缴社保!不用居住证!
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新突破:急需型人才企业做主!
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光:领军型企业,由企业家自己说了算,企业家说需要什么样的急需人才,由他们自己定标准,政府是照单办理,照单全收,对人才的认定、引进、评价,突出向市场放权。
无房没单位怎么办?人才市场可落户!
来津人才可以自主选择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无产权房、无就业单位或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人才,可选择在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几天能办完?3天反馈审核结果!
下载“天津公安”手机APP或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可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30日内,携带材料、最多跑一次,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央视记者孙强毕博超)
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清单
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
1、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2012年新版(正反面打印)参考摸版
2、原单位同意调出函(行政介绍信等)
(无同意调出函,须写承诺书,见模版,须签名,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社会保险登记证
6、地税税务登记证
7、身份证
8、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9、毕业证
10、学历鉴定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广东省教育厅验证)
11、学位证书
12、社保证明(无转递单或无原单位同意调出函须6个月社保)
1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职称必须同时提供中级职称证)
14、专业技术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高级职称同时提供中级职称材料)
15、原户口所在地婚育证明和本市居住地街镇计生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16、本市合法落户证明(个人户: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贷款协议;集体
户:集体户户口本、集体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搭户:直系亲属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协议和户口本、户主同意搭户证明)
17、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不调方若同意拟调方单方调入广州的,由
不调方提供意见并签名(夫妻同调不需要提供该项材料)参考摸版
一是建立了招才引智网站,定期发布广安各行各业的人才需求信息。同时每年组团到经济发达地区实地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二
二、高新区开放式科学引才政策的制定高新区制定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开放式科学引才政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引才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进人才的最终归宿在于发挥人才的智力优势,并实现向科技成果转化。因此,关键在于讲究引才实效,大力引进适用人才,把引才与引项目、引资金、引智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探索有效载体纳才、项目带才、信息联才等方式,不断创新引才政策,形成引才、聚才和用才的正确导向,为人才引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创新引才机制,确立科学的引才模式。要确立刚柔相济的引才模式,即一方面直接吸引并引进高新区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开展“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活动。前者为高新区提供了牢固的人才资源保障,这是每一个高新区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后者则可以充分借用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雄厚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在人才争夺异常激烈的今天,这一柔性引才策略对欠发达地区高新区来说是引才的上策,也是弥补先天不足的最有效途径。三是简化引才程序,建立规范的激励机制。人才引进程序是引进人才无法回避的过程,它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才的流向。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程序,设立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机制”以及高层次国际人才共享机制,是科学引才、聚才有效的一环。对于高新区急需的人才,应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及时地引进,大大缩短中间不必要环节占据的时间。与简化引才程序不同,建立规范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则对于引才具有实质的影响,因为它将最终影响到引进人才的工作成绩回报。对于人才应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的双重激励作用,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潜能,使之充分施展才智。四是转化引才理念,构建和谐的人才环境。在一个“人才跟着环境走,资本跟着人才走”的新时代,转化引才的理念,构建和谐的人才环境十分重要。能否留住人才,关键是看人才的环境。既要舍得花本钱引进人才、聚集智力,更要善于挖掘和发挥人才的智力潜能,为他们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创业环境与施展才华的舞台,避免人才重聚集、轻使用现象的出现,、同时,要从改善人才服务的环境人手,做好人才环境的“水土保持”工作,否则,即便一时能够引进人才,也不可能长期留住人才。五是突破人才合作壁垒,发挥人才的最大潜能。与市场的地域性一样,人才同样有地域性的特征。这就需要各高新区克服闲难,突破人才合作的壁垒,将人才区域合作经常化。从社会大趋势来看加强各高新区之间的人才合作,实现人才资源共享,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最大潜能是大势所趋。具体而言,就是各高新区要建立自己的人才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共享的人才资源信息平台,将各地的人才资源应各高新区的实际需要实现共享。同时,各高新区人事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方便人才合理流动,促进人才交流与合作,使人才结构的调整与高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相统一。在实际工作中,各高新区还需要切实为各种“柔性流动”的人才提供保障服务,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新时期,高新区要在一个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环境中突破经济发展的极限,做好“二次创业”工作,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首当其冲的就是“闻鼙鼓而思良将”,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引才工作,并使高新区真正成为人才荟萃和人才向往的地方是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衔接,建立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快速通道”。西藏大学2005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为适应学校跨越式发展要求,切实加强我校三支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引进人才方案。
一、人才引进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专业人才,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
二、人才引进工作组织人才引进工作以用人单位为主,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按全校编制情况(藏大字[2004]97号文件)拟定《2005年西藏大学人才引进需求计划》,拟定引进人才政策、规范人才引进标准,负责协助用人单位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校党委会审定《2005年西藏大学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和《2005年西藏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后,用人单位应严格按学校审定的引进人才指标和引进人才条件确定专业及人才数。
三、人才引进方式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电话、自荐或委托对口援助高校、援藏教师、干部进行人才引进,也可自主赴内地进行人才引进。
四、引进人才待遇引进人才待遇原则上按藏大字[2003]236号文件执行。对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分别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理、工、医学类硕士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4万元;其它学科硕士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2万元。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五、引进人才条件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为硕士以上学历,为本学科技术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应引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列入“211工程”学校毕业生;民办高校、成人高校、私立大学等毕业生和自考、成人、电大等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内,引进人才仅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才。引进的博士、硕士高学历人才,要求学习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英语必须过全国六级;引进的本科人才,要求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必须过全国四级,计算机应过国家二级。
六、引进人才程序
1、用人单位审核引进人才自荐材料并与之初步达成协议。2、2005年3月20日前,用人单位将拟引进人才情况提交组织(人事)部,同时提交拟引进人才《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3、2005年3月25日前,组织(人事)部汇总各用人单位拟引进人才情况,报校党委会审批。
4、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组织(人事)部将签订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统一呈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备案。
5、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才后续工作。
七、组织(人事)部、用人单位职责
1、组织(人事)部负责以学校名义将人才引进信息在相关报刊、网站上予以发布。
2、组织(人事)部负责对用人单位负责引进人才的人员进行业务咨询与指导。
3、组织(人事)部负责全面协调和办理引进人才相关手续。
4、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的初审工作。
5、根据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可在学校核定的引进人才指标内对所需专业进行调整。
6、凡出现引进假学历人员、达不到学校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违约等现象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八、引进人才筹备工作
1、在征求各用人单位的前提和在学校审批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制定出《2005年西藏大学引进人才需求计划》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备案。
2、组织(人事)部与内地各高校及武汉研究生就业网联系,将西藏大学简介与我校引进人才待遇、政策及《2005年西藏大学引进人才需求计划》在网上发布。
3、使用校办公室新印制的《西藏大学》宣传画册,供宣传使用。
4、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专业设置及学科特色,自行印制宣传资料。
九、引进工作经费
1、组织(人事)部以学校名义与内地高校联系,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发布需求信息、印制宣传资料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2、用人单位赴内地进行引进人才现场招聘会务费、往返路费、住宿费、宣传资料的制作等费用自行承担。第十四条从优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高于所在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倍从聘用之日起为优秀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社会保险关系暂不能转入新会区的,可先在新会投保,待其迁入时再予办理有关转移手续。其中属于1994年9月底前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只需从1994年10月起为其补缴养老社保费,社会保险机构从补缴之月起计算缴费年限。第十五条各用人单位要重视优秀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工作。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培训费用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制定引进计划各系部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本系部的编制计划和系部学科、专业发展及人才需求状态等情况,拟订下一人才引进计划,于当年的9月下旬提交给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人事处对各系部的进人计划进行初审、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确定当年全院增设岗位总数和可予增加人员的具体岗位,再下达到各系部。·发布招聘信息人事处广开渠道,在学校网站及有关媒体等发布招聘信息,参加人才招聘会。·接收应聘材料接收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期发表的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复印件)及学术背景等相关材料。·登记应聘信息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登记和初步审核,并定期转交给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自行接收的应聘材料必须先提交人事处进行登记和初审,未经人事处登记和初审的应聘材料,人事处一律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审核应聘材料需求部门在接到人事处转交的应聘材料后,严格审核应聘人员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教学情况、获奖情况、家属情况等,确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提出面试意向,在7日内,将应聘人员材料与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面试意向表》一并反馈到人事处。·组织面试考核人事处根据引进部门反馈的面试意见,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考核(不集中面试的,由人事处委托需求部门进行联系并组织面试考核工作)。组成以系(部)为主,人事处、教务处、科产处、高教研究室部分成员参加的面试考核组。考核内容和方式由系(部)确定。面试考核组依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讨论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是否合格,填写《面试总评表》,由系(部)报人事处。·提出引进意见人事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依据学校的有关政策、学科专业发展要求和实际需要,与应聘人员面洽后,提出是否引进的正式意见,报院长审批,对调入人员报院办公会审批。·办理引进手续人事处根据院领导审批意见,办理录用和调动手续。科学合理使用人才。知识和人才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推动力,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各镇区、各部门及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意见,以增加我市人才总量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重点,增创我市人才竞争新优势。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引进优秀人才并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做到合理使用、人尽其才。人员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理流动、合同管理”。
2、长远规划、总量控制、逐步到位,实行层次管理、分级招聘。招聘新疆气象局局外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总编制的20%。首次招聘人员不超过总编制的40%,二次招聘不能超过总编制的20%,三次招聘不能超过总编制的20%。招聘客座或兼职研究岗位,要注重招聘一些知名度较高的科技人才(包括返聘一些著名老专家),按照研究工作的需要,还需特聘一些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门人才。
3、确保研究人员的上岗条件,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新进研究人员一般必须具备硕士学位或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二、岗位设置
设研究和管理两大类岗位。研究岗位分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4种。管理岗位分所长及一般管理岗2种。
三、人员招聘实施办法
(一)研究人员岗位招聘(1)正、副研究员岗位招聘
在分理事会领导下,组建正、副研究员岗位招聘委员会,其中一半为所外专家,新疆气象局外的专家应占到招聘委员会总数的1/4—1/3。正、副研究员面向全国招聘,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鼓励有较强课题争取能力并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所外研究人员应聘。(2)副研以下岗位的招聘
在所长领导下,研究所组建副研以下岗位招聘小组,其中1/4—1/3以上成员为所外的同行专家。
(二)管理人员招聘实施办法
研究所管理岗位的设置,控制在全所职工总数的10%以内。在所长领导下,组建研究所管理岗位招聘小组,按照一岗多能的原则,将既有管理才能、又有良好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的人员招聘到管理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目标、任职条件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三)具体招聘步骤
1、公开发布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招聘公告(含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应聘条件、岗位职责、享受待遇等)。
2、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包括:简历、近五年的工作业绩(完成的课题或工作任务、获奖情况、发表的文章等,表彰、获奖及主要的论文应提交复印件)、受聘后的具体工作设想等。
3、招聘委员会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初步考察和分析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及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4、招聘委员会采取面试的形式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给出客观评价意见。
5、根据招聘委员会的意见,确定聘任人员。
6、沙漠气象研究所所长与聘任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书。
四、聘任管理
各岗位聘任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并进行、任期考核。对聘任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绩效状况进行评议,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处罚、低聘和解聘,空缺的岗位重新招聘;一般管理人员实行研究人员服务满意度评分制,其评分直接与其收入挂钩,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关于规范招聘录用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网站首页处室简介工作手册文件查询资料下载学会论坛党员之家意见反馈关于规范招聘录用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来源:丰矿劳动保障文件类型:人力资源文件号:丰煤函字[2005]154号发文日期:2005-6-14』---------为进一步构建与破产改制后多元化结构相适应的矿区市场化用工新格局,建立人力资源规范管理新机制,以定员定编定岗为基础,完善人员招聘录用,促进企业自主用工与规范用工、效益用工的同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人员的招聘录用明确如下规定:
一、人员招聘录用的主要对象为
1、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应届或挂编)。
2、下岗及停薪留职期满有意愿要求复岗人员。
3、原我局解除劳动关系或破产一次性安置人员。
4、特殊情况下,除上述人员之外的局外人员(含新招或外单位转入)。
二、人员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效益用工。
2、公正公平,操作规范。
3、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三、人员招聘录用的基本程序
1、各矿井采掘协议工的招聘录用实行事后备案制。其基本程序为: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招聘录用计划----组织招收----事后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2、各矿井生产辅助工人的招聘录用实行事前备案制。其基本程序为: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招聘录用计划----事前备案----局内调剂----无法调剂的,单位组织招收----人员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3、各单位地面工人的招聘录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其基本程序为:根据需要提出招聘录用计划----报局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招聘录用计划----组织招收----人员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4、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录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其基本程序为:根据需要提出招聘录用计划----报局组织部门审批----同意招聘录用计划----组织招收----人员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员招聘录用的基本形式对于煤矿井下采掘用工,各矿井在组织招收时,可以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灵活的招聘录用形式,以满足煤炭生产建设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招收井辅及地面用工,必须采用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招收单位应成立由组织、劳动保障、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招聘录用实施机构,面向矿区,公布招聘录用的时间、岗位(工种)及相关条件,招用人员应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局相关部门对招聘录用进行指导并予以监督。单位应与招聘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需要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或其他服务协议,并向局报送人员招聘录用审批(备案)表。局社保经办机构以此为依据,办理人员参保、转移等相关手续。
五、人员招聘录用的相关规定
1、各单位要在合理定员的基础上,制订招聘录用计划。提倡在保证生产、安全前提下,以合理薪酬为基础,兼职兼岗,一专多能,人员使用精干高效。避免重复用人,造成人员浪费,严禁新招人员在录用后下岗、挂编。
2、进一步构建矿区劳动力就业市场。取消局外调入制和局内人员单位间调动制(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经过特点审批程序同意和集团公司范围干部交流的除外),招聘录用对象应在矿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就业或复岗意愿,各单位招聘录用的井辅、地面人员必须是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人员。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下岗再就业人员。矿务局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公开招聘会。今后在条件成熟时,每年组织2-3次公开招聘会,凡应按公开招聘形式招收的对象,均统一通过公开招聘会平台进行招聘录用。
3、井辅、地面招聘录用人员对象原则上不包括局外人员。地面普工不允许使用局外人员,技术工种如因局内无法调剂而确需使用的,应经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方能办理录用手续。
4、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招收的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依据《劳动法》予以规范,不享受合同工补贴,不享受家属医疗待遇,不享受病亡家属定期抚恤待遇。
5、人员招聘录用要与劳动用工清理相结合。在避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各单位要有计划地逐步减少、清退返聘人员,腾出岗位优先录用下岗、一次性安置失业人员中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对生产性、常规性岗位中未办理手续使用的人员,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6、对未按规定擅自录用的,局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干部使用按管理权限,依据局有关规定执行。
8、本规定从2005年元月起执行。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招聘工作程序,保证招聘人员质量,建设高素质员工队伍,依据《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各层级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业务人员招聘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三条战略导向原则
招聘工作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服务于分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既要避免冗员,又要建立人才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第四条公开透明原则
招聘职位(岗位)、条件、过程和结果均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第五条德才兼备原则
从个人品格、素质、经验、潜能和学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性考察,按照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人才。
第六条择优录取原则
按照既定的用人标准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第三章招聘计划
第七条招聘工作应当事先规划,并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分公司的招聘计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基于现有的人力资源存量,在每年年底前编制的下一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招聘计划由分公司人事培训部统一编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的招聘计划,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方可实施。
第九条每年12月31日前,各中支公司、分公司各部门须按《人员需求计划表》的统一格式,向分公司人事培训部提交其下一的人员需求计划。
第十条分公司人事培训部在下一的1月20日前,将各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计划汇整,编制出下一分公司系统《招聘计划草案》,报总经理室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草案》的内容包括:
1、下分公司系统人员需求汇总表;
2、各用人单位人员需求分表;
3、各拟招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4、招聘的方式和费用预算;
5、分公司人事培训部对用人单位人员需求的调研与意见。
第十一条分公司人事培训部在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之后,于下一的2月28日前编制出正式《招聘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十二条通过审批的招聘计划一般不予修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报总经理核准后可适当调整。
1、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消失,可在计划中删减,并注明;
2、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延迟,可调整计划延迟进行,并注明;
3、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变更(如需求的岗位、人数等发生变化),可调整计划后实施,并注明。
第十三条因员工辞职、辞退、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增补招聘计划。
第四章招聘方式
第十四条员工招聘方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
第十五条内部招聘可解决人员富余问题,也可促进内部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使每一位员工获得与其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一致的工作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一般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时,进行外部招聘。
第十六条外部招聘的目的是,引进竞争机制,吸纳优秀人才,提升公司人力资源质量。外部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招聘程序
第十七条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招聘需求分析、发布招聘信息、初选、面试、复试、录取六个阶段,具体程序按《员工招聘工作流程》中规定的步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对于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简化流程或直接聘用。第十九条内部员工须取得其所在部门直接领导的同意之后,方可应聘公司空缺职位。
第二十条招聘过程应公开、公正。应聘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徇私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分公司主管总经理提出投诉。
第六章试用与转正
第二十一条经过招聘程序被录取的人员,按分公司人事培训部《试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指定部门报到,办理有关手续,进入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试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员工礼仪、行为规范及相关业务知识等。岗前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对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试用资格。
第二十三条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全面考察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个人品德、工作态度、知识与技能等。试用期满前一个星期,由用人单位通知试用员工写出试用期工作总结,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对试用人员作出综合鉴定,报分公司人事培训部审核,审核合格者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考核结果分为三种:聘用、延长试用期、辞退。
第二十四条特殊引进人才一般不需试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分公司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