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06 来源:网络
(沈阳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关键词:人才驿站
适用群体:
非沈阳籍来沈应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沈阳籍毕业生来沈阳求职面试,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学生证)填写《沈阳人才驿站入住申请表》,至少提前1天通过邮箱提报入驻申请即可获得最多10天的免费入住。入住期间还可以享受免费的就业指导、信息发布、人才交流等就业服务。
人才驿站地址:东方酒店(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2号)
疫情期间,人才驿站适时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指导培训活动,邀请沈城名师不同视角、更多维度进行云端互动,累计收看万余人次,受到小伙伴们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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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才驿站尚未恢复入住审批。请关注“沈阳人才市场”官方微信,及时掌握入住恢复进展情况,了解线上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招聘等活动。
关键词:人才公寓
适用群体:
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基础人才
人才公寓,是沈阳市政府开发建设的,为解决人才来沈就业创业初期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需求,以低于市场租金租赁的住房。
目前,市内九区均设立了人才公寓,多设立在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城市中心地段以及面积较大的企业园区周边。
经沈阳市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基础人才,在沈就业创业,并在沈无个人名下房产,可向人社部门进行租赁申请。
近期,就人才公寓的租赁申请和管理,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适用群体:
高校毕业生
近日,沈阳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放开了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的户籍限制。
来沈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沈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均可向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提交首次购房补贴申请。
注意:
1.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
2.首次购房时间要在2017年1月1日之后
3.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不在申领范围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补贴6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3万元、本科毕业生补贴1万元。
2018年1月1日以后,沈阳市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在沈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在沈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经企业推荐,可向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地区、县(市)人社部门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补贴6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3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补贴1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购房补贴”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不兼得。
关键词:租房补贴
适用群体:
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人才
首次来沈就业创业,原籍非本市,在沈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以及技师以上(含技师)技能人才,可在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
(1)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沈阳,且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来沈就业创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250元/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850元/月;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及技师以上(含技师)技能人才(<35周岁)500元/月。
(2)对于经沈阳市科技局确定的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科技“双培育计划”企业中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首次来沈就业的成熟实用人才(原籍非本市),经用人单位推荐并由单位统一申报,可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房补贴。
△博士毕业生1250元/月;
△硕士毕业生850元/月;
△学士毕业生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500元/月。
(3)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
△博士(<35周岁)800元/月;
△硕士(<30周岁)400元/月;
△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的学士(<25周岁)和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的学士(<25周岁)200元/月。
关键词:就业安家费
适用群体:
农村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涉农街道或乡镇)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依照《沈阳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详情查阅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018年1月1日后签订)并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专项安家费(安家费不可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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