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上海)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14 来源:网络
(人才引进(上海))
办理机构:
上海市人事局
办理地址:
大木桥路123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20下午1:30-5:00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需本科以上;或博士学位专技人员;紧缺、急需具有高级技术资格
申办手续: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2、引进人员申请表;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4、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5、引进人员条件认定证明;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部门材料;10、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11、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备齐所需申报材料后送就近受理部门;2、受理部门初审、核对;3、市人事局审核、审批,结果反馈受理部门;4、受理部门通知用人单位办理有关部门手续。
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1999]51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